前日下午,梅州市督导组到我市检查督导“六五”普法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兴宁普法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普法的载体和方式丰富多样、普法重点突出,兴宁普法工作走在梅州各县(市、区)前列。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理。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组织机构,专门成立了 兴宁市普法领导小组,做到有领导、有人员、有办公场所,并按要求足额划拨普法工作经费,确保经费到位、保障有力;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乡 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好在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抓好企业管理人 员、职工的依法教育;三是全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兴宁特色普法品牌。结合兴宁人文特点、民俗特征,创建了法治文化广场,打造了“法治文化一条街”,创 作了客家普法山歌,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听取汇报和督导检查,梅州市督导组对我市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普法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普法的载体和方式丰富多样、普法重点突出、普法特色 鲜明,兴宁普法工作走在梅州各县(市、区)前列。督导组希望我市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不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责任,不断开创普法 工作新局面;要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普法教育进机关、进学校等“法律六进”工作,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覆盖面,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及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要积极探索,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将普法工作成效与社会各项治安案件发生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挂钩,以实在成效检验普法工作水平,切 实为兴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人大副主任何新春、市政府副市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温启龙等陪同督导。
(市广电台:谢海东 刘建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