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督查我市禁烧秸秆情况

   2015-07-17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355
核心提示:早在7月8号,市政府就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向各镇(街)下发出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水稻秸秆的通知》,经过一个星

早在7月8号,市政府就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向各镇(街)下发出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水稻秸秆的通知》,经过一个星期的时间,各镇、街道对这份通知执行得怎么样呢?市政府督办室进行了专项督查。

昨天下午,市政府督办室联合环保局组成禁烧督查小组,深入到各镇、街道的田间地头,督查各地的禁烧情况。督查小组在督查中发现,大部分镇(街)的禁烧水稻秸秆工作都做得很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向广大农户进行宣传,巡查制止露天焚烧禾秆农户。但是,督查小组还是发现有部分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特意避开政府工作人员而焚烧禾秆。

市政府督办室要求,各镇(街)要加大水稻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水稻秸秆还田的好处,引导农户自觉禁烧水稻禾秆;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明晰镇村干部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对于禁烧工作不得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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