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诗词之乡”建设工作获中华诗词学会检查组肯定

   2015-07-05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585
核心提示:自2013年梅州市向中华诗词学会申报了中华诗词之市以来,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按照有关建设诗词之乡的要求,多措并举

自2013年梅州市向中华诗词学会申报了“中华诗词之市”以来,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按照有关建设诗词之乡的要求,多措并举,掀起创建工作热潮。日前,中华诗词学会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创建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小娟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兴宁一中、田家炳中学和《宁江诗社》编辑部,实地检查我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何小娟关于我市建设“诗词之乡”工作的情况汇报。

我市素有“文化之乡、竹枝词之乡、山歌之乡”的美誉。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诗词文化,我市结合“中华诗词之市”创建工作,精心打造了神光山诗词文化景区、黄 槐康乐诗碑林景区,举办了“梅州市第六次百人诗会‘颂神光’”等多种形式的吟唱活动,并结合素质教育、文明创建、节庆活动、弘扬企业文化,推进诗词进学 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景区。宁江诗社通过开设诗歌培训班,培训了一大批诗词爱好者和创作者,该诗社每年出版两期《宁江诗词》,不少诗词 创作者还出版了个人诗词作品集。

考察组认为我市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得力,诗词文化底蕴深厚,基础扎实,人才辈出,诗词进校园深入人心,吟诵、创作诗词蔚然成风,诗词“六进”工作成效显著。 检查组希望我市要继续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使诗词活动深入民心,扩大诗词覆盖面,将中华诗词事业弘扬好、传承好,进一步打响兴宁文化品牌。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