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网讯 五华县坚持责任具体化、监督常态化、追责严格化,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营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2014年以来,该县有42个单位80名干部因违纪违法或责任不落实受到责任追究。
该县制订相关意见,明确了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具体责任。同时,按照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的原 则,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及时掌握全县各镇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两个责任”落实。此外,建立“责任倒 查”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查处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处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尤其是加大对违反中 央八项规定和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的追责力度,倒逼党员干部严格依法依规落实责任。
去年以来,该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5人; 有7个单位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考评结果降为“较好”等次;9名领导干部因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考评结果降为“差”的等 次。县纪委对这些单位和个人下达了整改建议书,列为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管理对象。对4个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措施落实乏力、工作进展缓慢的 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全面整改。(张进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