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肇事逃逸 警方当日破案

   2015-02-27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3668
核心提示:日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安宁15行动中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祥慑于法律的威严投案自首。2月25日1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安宁·15”行动中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祥慑于法律的威严投案自首。

2月25日12时许,205国道永和镇路段发生一起汽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现场留下长长的刹车印,而汽车司机驾车逃逸。 接报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对现场遗留物及痕迹进行分析检验,走访寻找目击人员。由于现场没有监控视频,民警于是调取道路沿线监控录像,根据掌握的情况一一排查可疑车辆,迅速确定逃逸车辆,并以车找人锁定肇事者五华县人李某祥。当日下午15时许,李某祥迫于警方压力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李某祥申领汽车驾驶证仅3个多月,当日其借来他人汽车从五华县横陂镇出发途径兴宁往梅县方向行驶,不想在205国道永和镇路段超车后,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左转弯摩托车发生碰撞。随后,脑子一片空白的李某祥驾车逃离现场,绕道梅华线返回五华。

目前,李某祥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何旭东 温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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