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自己死后无人照顾儿子的想法,兴宁的精神病患者刘某先后将五岁和两岁的儿子溺死,酿造了一场人间悲剧。日前,兴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刘某强制医疗。
2014年5月,精神病人刘某因自己身体较差,经常头疼,产生自杀念头。但她想到两个儿子以后生活会很辛苦,决定先将其两个儿子杀死后再自杀。6月10 日16时许,刘某趁只有自己和两个儿子在家时,用塑料桶装水后,分别将两个儿子溺死。然后,她将头部浸在大塑料桶里自杀未果,又拿起菜刀砍自己左手十多刀。最后,刘某被家人送至兴宁市人民医院救治,其两个儿子则溺亡。
经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所鉴定,刘某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案发时其实质性辨认能力丧失,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申请对刘某强制医疗。按规定,若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经治疗后病情得以控制,经医疗评估确无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病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法官提醒,家属要及时将精神病患者送往医院治疗,平时注意对其照看和开导,留意其反常言行,同时尽量不要让其单独照料老人、小孩等,避免发生类似悲剧。 (曹彦 刘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