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以人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
11月18上午日,梅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曾祥华深入到兴宁市部分镇(街)村基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在充分肯定了兴宁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后,强调必须强化以人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曾祥华在梅州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和兴宁市委书记陈略宇等的陪同下,先后在福兴街道五村、新联村、刁坊镇贵峰村进行走访,与村“两委”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交谈,深入了解基层组织运行情况。在五里村察看了村务、党务公开等各项建设情况后,曾祥华对该村成立护村队的做法产生了极大兴趣,认为这一做法体现了村一级“自我治理、自我管理”,值得推广。在新联村,曾祥华得知该村每年有2万元经费时,对兴宁市着力保障每个镇(街)、每个村的基本办公、办事经费,让镇(街)村基层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在问题突出村贵峰村,曾祥华激励该村党支部、村委,加强内部建设,着力改变软弱涣散的状况。
调研中,曾祥华强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关键是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从兴宁市的工作实践来看,市(县)财政给予了基本的保障,“人”就是一个核心因素。一要注重党员培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培养发展党员,而且党员的培养发展要与基层“两委”干部的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在避免党员“断层”的同时还要保证党组织对村委的领导。二是保证党组织对社会团体的领导。无论是对村委还是其他社会组织,党组织都要进行牢牢掌握,只有这样,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充分体现出来,发挥出来。三是切实为民办事。党组织的示范就靠人,靠党员。基本经费有保障了,镇(街)村各级基层组织就要把精力放在社会管理上,转变角色做好社会服务工作。时刻关心群众的冷暖,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做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黄佑鹏 钟思婷 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