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减轻困难群众负担

   2014-11-19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198
核心提示: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是今年市政府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我市通过开展一站式服务的定点医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低保户基本医

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是今年市政府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我市通过开展“一站式”服务的定点医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低保户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的比例,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吕小红是兴田街道西郊社区的村民。由于患上复发性脑部肿瘤,需要经常到医院检查治疗,而每次治疗都需花去一笔较大的医疗费。今年,我市按照《梅州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将低保户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大大减轻了吕小红家庭的医疗负担。

下岗工人罗耀宜是我市的低保户。两年前,罗耀宜因妻子遭遇车祸而花费了巨额医疗费,家庭愈来愈贫困。如今,罗耀宜也和吕小红一样,享受到了市政府医疗救助带来的好处,办理了医疗救助和低保。

据了解,今年我市专门研究出台文件,从7月1日起将市级6间医院和17间乡镇卫生院定为开展“一站式”服务的定点医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简化医疗救助费用结算程序,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按照《梅州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将低保户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每人每年限额救助为5000元。至2014年10月,全市接受住院救助2665人,并资助所有低保户、五保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总支出达950万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政局将充分利用慈善会平台,发动社会各界人士慷慨捐资,继续做好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市电视台:赵玉龙 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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