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彭国通)从10月1日起,兴宁市公安局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行动。至今,已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4宗,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1宗,查扣烟花爆竹1000多件(箱)、“顿炮”134件26800个。
行动以来,兴宁市公安局与安监部门先后排查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和零售经营者350多家。治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民警对可能私藏烟花爆竹 的居(村)民住宅、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关停的矿点等进行全面清查;并对交通干道、城市主要出入口和车站、货运停车场等加强盘查管控, 堵截收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加强宣传,呼吁市民积极向警方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线索。
经排查,警方先后在坭陂镇合湖村一村民家地下室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23件;在叶塘镇下洋村一民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07件、“顿炮”134件26800个;在宁新街道办东岳宫市场停车场内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