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低保、五保标准 全力保障底线民生

   2014-11-10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579
核心提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五保供养标准是市政府的十大惠民实事的重要内容。自今年1月以来,我市实施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城市390元每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五保供养标准是市政府的十大惠民实事的重要内容。自今年1月以来,我市实施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城市390元每人每月、农村250元每人每月。农村五保老人年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超过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最大力度保障了底线民生。

家住兴田街道河背街的简国芳原先是锁厂的一名工人,下岗后由于无固定收入,家庭贫困,向政府申请了低保。简国芳表示,今年的低保补助比以往增加了许多,大大地减轻了他的生活负担。家住兴田东林第的罗大爷也是市政府重点救助的对象之一。罗大爷今年80多岁,孤苦一人,今年他每个月都能领到560元的五保金,逢年过节时还能领到棉被、补品等生活物资。

据了解,为切实提高全市低保户的最低保障水平和全市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我市从1月起分别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至2014年10月,全市低保户19345户39920人,发放低保资金达6560.2万元。全市五保供养对象2739人,供养经费支出达1101万元。

今后一个时期,市民政局将继续完善生活保障体系,以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为重点,推动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新跨越。(市电视台:赵玉龙 金小明)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