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共同帮扶青少年社矫人员

   2014-11-06 兴宁市人民政府网188
核心提示:11月5日上午,司法局、团市委在司法局五楼会议室联合举行2014年兴宁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培训会,会议强调共同帮扶青少年

11月5日上午,司法局、团市委在司法局五楼会议室联合举行2014年兴宁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培训会,会议强调共同帮扶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努力推动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司法局、团市委负责人出席会议,阳光义工协会、小鱼义工协会等社会志愿者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司法局负责人在培训会上对社会志愿者进行了动员讲话。他认为要充分认识社会志愿者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同努力,对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不定期进行集中法律教育,开展教育疏导,心理辅导,为社区矫正人员消除心理障碍,帮助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各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希望大家共同关注支持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共同帮助身边的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兴宁”共同努力。希望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加并支持这项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创良好的社会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社区矫正工作股负责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念和意义、教育帮扶的常见措施、矫正方案的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等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常见知识。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志愿者的心理疏导能力和矫正帮扶能力。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