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全面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10-27 市委组织部95
核心提示:10月16日,我市在会展中心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旨在学习中央、省、梅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

10月16日,我市在会展中心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旨在学习中央、省、梅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回顾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化机制。省委第七督导组成员陈友学主任,梅州市第三督导组组长曾百友,以及第三督导组成员到会指导。市委书记、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陈略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小奎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钟光振传达中央、省和梅州市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对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情况作了回顾总结。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正副县级干部,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单位、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曾百友对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市委高度重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做出示范,高标准、严要求,坚持改进作风、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贯彻整风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持立破并举、建章立制,坚持搞好统筹、凝聚合力,在做好规定动作外,创新自选动作,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得到普遍提高,“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得到明显增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得到规范完善。他强调,虽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尾声了,但收尾不代表着收场,还必须要再开展作风建设上下工夫,在推进整改落实上下工夫,在贯彻落实上下工夫,实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陈略宇指出,自今年2月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省委督导组和梅州市委第三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从严从实整改,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政治定力得到增强。二是“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三是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建章立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是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陈略宇指出,虽然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作风建设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些矛盾和问题仍会反复,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全市各级一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梅州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加快兴宁振兴发展。

陈略宇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快兴宁振兴发展的信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和省委、省政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落实“两大政策”,扭紧“三大抓手”坚定不移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全力加快兴宁振兴发展。陈略宇要求,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真正把党建作为主业、作为硬任务抓好抓实。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组织好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要严明党的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己遵守和维护党章,确保上级的决策落到实处。陈略宇强调,作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必须要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纳入到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贯彻到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全过程。要持之以恒抵制“四风”,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解决。陈略宇强调,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落脚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凝聚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基础。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建立完善镇街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建立健全干部管理考核的有效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我市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共查摆整治“四风”问题1400多个,完成“马上就改”项目226个,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800多个、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300多个。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三公”经费、会议文件、评比表彰等明显减少,庸懒散拖、吃拿卡要、大操大办、迎来送往等现象明显减少,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取得的明显成效,得到了省委和梅州市委两级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我市还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提出的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已经出台并实施了24项制度,有效防止“四风”,其中反对形式主义方面有6项,反对官僚主义方面11项,反对享乐主义5 项,反对奢靡之风方面2项。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在总结会后迅速制定巩固和扩大“四风”整治成果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着重建立和完善镇街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干部管理考核机制,确保不断巩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及着力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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