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10月17日下午,我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公安局联合举办兴宁市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通报会。梅州日报、今日兴宁、市委办新闻股和兴宁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应邀参加。在情况通报会上,市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秋吾同志代表市食安办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工作重点和行动安排及目前的开展工作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部署,主要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共性、突出、亟需解决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等。
前期,兴宁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联合制定《兴宁市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并统筹整合资源,对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开展全覆盖调查摸底和监督检查。今后一段时间,将采取切实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大执法力度,更加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同时,积极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改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状况。
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5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家,食品经营单位419家,检查各类批发企业、集贸市场等22家;立案查处案件27宗,其中:立案查处侵犯注册商标食品案件5宗,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一批;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及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等案件2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