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兴宁市认真对照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提出的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出台了24项制度有效防止“四风”。随着这些制度的出台实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将走上常态化。
在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后,兴宁市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经过广泛收集各方意见,该市结合实际出台了24项制度,其 中反对形式主义方面有6项,反对官僚主义方面11项,反对享乐主义5 项,反对奢靡之风方面2项。所出台的24项制度中,有些是新建,有些是在原有基础上结合形势的发展修订而成。
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兴宁市对确 定出台的制度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中共兴宁市委会议制度》《兴宁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兴宁市会议管理制度》等制度出台后,兴宁市严格对全市性会议 进行审核把关,实现了2014年全市性会议同比压缩近三成。《兴宁市农村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制度》《兴宁市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双报告”制度》等制度出台后, 有效防止了婚丧喜庆中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不良现象发生。《兴宁市公务接待制度》《兴宁市公务活动管理制度》等制度出台后,该市今年前三季度 “三公”支出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钟思婷 黄佑鹏 张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