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

   2014-08-04 563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像以往存在的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就将被取消,一起来看看这份《意见》具体有哪些亮点。

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意见》指出,今后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意见》中提到,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也就是说,只要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等条件,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落户意愿的,一般都可以落户。(城乡一线

相信通过这一系列改革的推进,能够让异地高考等难题迎刃而解,更重要的是能让城镇和乡村的人们享受到公平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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