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市药品市场整体质量情况,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近期,我局组织稽查执法人员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评价性抽样工作。
抽样期间,陈秋吾局长多次亲自带队深入到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使用单位,认真细致地对企业经营、使用的药品进行全面的检查。执法人员根据省、梅州市局的药品抽样要求,重点对企业经营的国家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进行了抽样送检。
此次抽样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家,抽样送检药品38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