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环境保护局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以“改进作风、环保为民”为重点任务,紧紧结合环保工作实际,领导率先垂范,认真学习,深入基层敞开纳谏,聚焦“四风”问题,边学边查边改,在扎实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认真开展环保“自选动作”,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新”,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结合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上采取新举措。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大气污染防治、新一轮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侵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企业64家,发出限期整改书24份,立案处罚3家。同时,严格落实环保监管责任,对全市20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监察巡查。把5家涉环境问题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加强调处和督办力度,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结合庸懒散拖专项治理,在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针对“四风”问题,局领导班子亲自带头深入到下属单位各部门、各企业、挂钩扶贫村等,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建立了“四风”存在问题综合台帐,列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做到边学边改。通过实行每天上下班签到,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上班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得到了明显加强。通过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坚持做到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定期组织环保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使全局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工作业务水平相应得到明显提高。通过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实行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环评审批会审制度,制订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办法等规范行政行为和提高办事效率,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正风肃纪行动,“庸懒散拖”得到了“标本”兼治。
结合加强环保调控服务,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提质增效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主动做好环保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工作。通过创新项目环评审批方式,对市重点项目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跟踪,通过提前介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环评项目35个,全部在承诺期限前办结完毕。二是强化污染减排,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完成了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的环保竣工验收,年底申报省污染减排认定;督促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争取今年底投入运行;督促中心镇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督促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脱硫脱硝设施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力争7月份投入运行;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完成对环保工作管理较到位、治理设施较完善的我市1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上报国家核定的减排项目的相关申报工作;做好兴宁市齐昌水泥厂、兴宁市兴业水泥厂(B线)、兴宁市港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三家水泥厂结构减排上报认定;开展全市小造纸、小漂染整治,腾出足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用于市重点项目和产业转移园扩园的需要。
结合环境保护改革创新,在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环保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的作用,紧紧抓住有利于保护和不断改善我市作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的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出台了《兴宁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了全市各部门的环保职责,强化齐抓共管的环保责任意识。二是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体制,将全市排污企业按地域划分“网格”,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出现问题,严厉问责。三是建立和完善环保“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刑环境污染犯罪坚决移送司法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我局环境行政执法案件与市检察院刑事司法的信息共享,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四是建立涉环境问题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协调机制,积极调处群众环境信访问题,主动与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把环境问题引发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