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城区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宣传活动 200多名志愿者参与宣传

   2014-01-27 111
核心提示: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营造整洁、干净、舒适、和谐的春节氛围,1月23日,宁新街道办联合团市委开展了城区(宁新)禁燃禁放烟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营造整洁、干净、舒适、和谐的春节氛围,1月23日,宁新街道办联合团市委开展了“城区(宁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宁新禁燃烟花爆竹和禁放孔明灯的范围,强化了市民的安全意识。是日上午,宁新街道办镇村干部、团委相关负责人以及200多名志愿齐聚在宁新街道办大院里,举行城区(宁新)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仪式上,宁新街道办负责人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目的和范围,并希望镇村干部能采取有力的措施,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监管职责,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分成六个小组,在宣传车的配合下,到官汕路、文峰一路、明珠文化广场等地,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宣传活动。每到一处,志愿者们将宣传资料分发给沿街门店和路过的市民,并向他们详细讲解城区禁燃范围,介绍有关禁燃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通告等形式,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意义。

据了解,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宁新街道办将依照《关于扩大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采取宣传、监管和打击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活动。宁新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做到不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春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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