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检查现场
为贯彻落实梅州、兴宁两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吸取新圩镇“12.26”烟花爆竹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2013年12月28日下午,工业园管委会紧急召集市属工业园内的所有企业负责人召开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会上,市府办副主任(主任科员)、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马志源同志对新圩镇“12.26”烟花爆竹事故进行了通报,传达了上级有关领导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剖析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同时,对如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大家一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二要明确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常抓不懈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落实“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工作人员和企业“一对一”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要迅速行动,抓好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工作。分为三个步骤开展,1、在12月29日前,由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纠整改;2、12月30日至2014年1月3日,由工业园管委会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工商、质监、环保、药监、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四要严格整改,2014年1月4日开始,组织对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报上级消防部门,建议查封并严格整改。同时,工业园管委会还将会同兴江派出所开展不定期的突击检查。
园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袁文通同志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和上级会议精神,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就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辅导宣传。
园区派出所所长刘志文同志要求所有企业要深刻吸取新圩镇“12.26”烟花爆竹事故的教训,切实抓好企业安全工作,尽快落实“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消防栓、疏散通道、警示标志、安全指示牌、楼梯、电器电源、应急预案、食物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业园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兴江派出所干警参加了会议,兴宁市安监局派出两位业务人员到会指导。会后,工业园管委会立刻会同兴江派出所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兴园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