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消委会12315“五进”工作显成效

   2013-12-30 71
核心提示: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兴宁市消委会12315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在制定工作
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兴宁市消委会12315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在制定工作方案、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既“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消费维权水平。目前我市12315“五进”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已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的14家企业,自行调处各类消费投诉27件,争议金额1.51万元,和解率100%,真正实现了消费纠纷解决“不出店门”,营造出了“处处有工商,维权无死角”的良好氛围,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初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加强12315“五进”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兴宁市工商局12315“五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全市12315“五进”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措施制度,形成分领导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受理投诉畅通,维权办事务实”的要求,以更加快捷的工作效率,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民务实的工作态度,确保“五进”工作落到实处,把12315“五进”工作打造成“效率最高、形象最好”的品牌。

二、注重规范指导,确保目标顺利完成。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网络建设,重点在建设环节上求突破、在方法措施上出实招,注重规范和指导并举,营造多沟通、多交流、多理解的消费服务环境,为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圆满完成,市局12315在去年先行试点建立5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电信、联通各1户,移动3户)的基础上,对其余符合建站标准要求的商场、超市、市场各3家,加强指导,提前谋划,已完成全部建站挂牌工作,将“五进”工作覆盖全市乡镇,达到100%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目标。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舆论宣传,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在“3·15”大型宣传活动期间,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讲解维权知识,展示打假成果,介绍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编发宣传材料7000多份,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5条,销毁假洋酒、假名牌运动服、假药品、假香烟、过期食品等假冒伪劣商品一大批,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严格依法维权,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增强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的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购物、依法维权。通过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培训班,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讲解,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互动,认真交流维权经验,并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通过培训,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消费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凝聚力,为不断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优质贴身服务,真心赢得百姓口碑。树立“亲民、爱民、便民”的良好形象,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把消费纠纷调解的窗口前移,有利于各类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立和规范运行,让消费者真正感受到“红盾在身边、维权零距离”的贴身服务,拉近了消费者与维权工作人员的距离,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和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和谐消费环境,同时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工商部门在转变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实际成效,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良好的口碑。

六、搭建沟通平台 实现多方利益共赢。“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立,为企业提供了社会服务的平台,通过企业主动受理解决与消费者纠纷的形式,缓解了社会矛盾,降低了维权成本,彰显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也拓宽了消费纠纷和解的“绿色通道”;同时使相关职能部门从大量的消费调解工作中脱身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等监管中,提高了监管效能;沟通平台的搭建,强化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互动,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作用,督促商家履行经营者的义务,及时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更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商业信誉,社会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实现了多方利益共赢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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