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新员工乘夜盗走公司3台手提电脑

   2013-12-20 1035
核心提示:员工监守自盗的事情时有发生,可在公司上班只有10天就将贼手伸向公司财物还真让人防不胜防。12月19日,兴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经
员工监守自盗的事情时有发生,可在公司上班只有10天就将贼手伸向公司财物还真让人防不胜防。12月19日,兴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经过2天的侦查布控,将涉嫌盗窃兴宁市某装饰公司3台笔记本电脑的该公司员工黄某强成功抓获,黄某强在该公司上班的时间仅有10天。

12月17日早上,兴宁市某装饰公司的员工阿伟从楼上宿舍下到一楼办公室上班时,突然发现放在办公桌上的3台笔记本电脑不见踪影,桌子下面的2个抽屉被撬开。同时,住在四楼宿舍的熊工程师称其放在房间里的手机和钱包里的现金1300多元均不见了,员工阿伟他们怀疑店里昨晚夜里遭遇小偷,于是马上拨打了“110”。

接到报警后,兴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走访,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该公司的门窗均并没有被撬过的痕迹,于是很快锁定该公司员工黄某强有重大作案嫌疑,黄某强是到该公司上班只有10多天的新员工,同事对他了解甚少,且自失盗案发生后黄某强也同时失踪。12月19日上午,在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的协助下,办案民警经过2天的侦查布控,在梅州市某招待所门口将欲乘车离开的黄某强成功抓获。

经审讯,黄某强对其于12月16日深夜在兴宁市某装饰公司盗窃3台手提电脑、1部手机及现金1300多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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