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宁法院宁中法庭庭长罗志强、辅警刘桂朋在下班途中主动将交通事故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受到伤者和群众的称赞。
12月13日傍晚6时,罗志强与辅警刘桂朋一同下班。行至兴宁市官汕路新兴雅苑小区路口时,看到一名老人躺倒在路边,旁边有几个围观群众。罗志强停车上前询问情况。原来,老人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后不能起身,伤情不明,老人的几名家属在现场手足无措,而路边的群众却不肯帮忙。罗志强见状急忙打电话向110报警,然后马上和刘桂朋将老人抬到自己车上,与老人的家属一起将老人送到兴宁市人民医院,使老人及时得到了救治。
“作为法官,我们救人义不容辞。”在被问到怕不怕被诬赖时,罗志强如是说。 (乐庭 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