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宁法院积极担当司法的社会责任,对在审判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事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并成立法律服务团和驻村联调室,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2012年以来,该院共调处矛盾纠纷630余件,创建了17个“无讼村居”。兴宁法院积极在村一级设立法官驻村联调工作室,将调处关口前移到村居,让村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民的司法服务。今年5月,叶塘镇村民陈某家门口正在施工的门楼突然倒塌,导致陈某和工人潘某被压死。双方家属对意外事故的原因存在分歧,驻村联调工作室法官积极介入,引导双方家属逐步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冷静地协商赔偿数额,达成和解协议。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已在兴宁全市创建了17个“无讼村居”,调处矛盾纠纷630余件。。
今年11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致函兴宁法院,就该院《关于“农户联保贷款”的司法建议》进行反馈。原来,兴宁法院在审理该行兴宁支行诉农户 “农户联保贷款”的系列诉讼案件中,针对“农户联保贷款”这一信贷发放模式带来风险系数高、风险防控难度大、借款用途出现“变异”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6条司法建议,引起了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分行的高度重视,并以文件形式对此进行反馈。近年来,兴宁法院积极就审判和执行当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对有关单位、部门和企业进行提醒。至今年11月,该院共向有关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1份。
今年,兴宁重点项目“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如火如荼,针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委与村委之间、村民小组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时常发生土地补偿纠纷的实际,兴宁法院及时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法律服务团,深入征地拆迁和施工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至目前,法律服务团已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30多人次,现场为群众解决纠纷32件。(刘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