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凌晨,兴宁市宁新街道兴叶路一烟花爆竹店发生火灾,店内部分爆竹被引燃,幸无人员伤亡。警方疑为有人故意纵火。
据了解,当天凌晨4时41分,烟花爆竹店店主李先生接到电话称,店铺被人泼汽油纵火。李先生告诉记者,当他赶到现场时,大火正燃着一楼店铺,冒着浓烟,放在店内靠前的爆竹被引燃,发出阵阵噼啪响声,所幸有人居住的二楼未着火。约20分钟后,经过消防人员扑救,大火被及时扑灭。李先生说,在现场发现两个油桶,他怀疑是纵火者留下的。“店内堆满的都是烟花爆竹啊!如果火灾再严重些,后果难以想象!”李先生气愤地说。
据李先生初步统计,这场火灾事故给他造成20多万元的财产损失。事后,记者从兴宁市公安部门了解,该事故怀疑是有人故意放火所致,目前当地警方已经立案,正在全力侦查当中。(钟智跃 彭国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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