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13-09-02 2809
核心提示: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13年8月29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决定

兴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接受辞职和任免名单

2013829日兴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熊友华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石战宇辞去兴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决定免去:

谢桂彬的兴宁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夏慧群的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袁柳清为兴宁市民政局局长;

李顺新为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免去:

石战宇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新强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锦超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金盛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玉华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兴维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潘李仪的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何裕的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佛平的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彭仕贤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万良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谢桂彬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永添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福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颂文为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何金盛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玉华为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兴维为兴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潘李仪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何裕为兴宁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罗健萍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清清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文芳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远忠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师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红琼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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