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省铺开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第五个年头,农房保险的运行情况如何?特别是今年兴宁市先后两次遭受强台风袭击致部分民房受损,农房保险的赔付情况如何?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走访了兴宁市相关部门。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由广东省金融办与人民财产保险广东分公司签订协议,为农村户口居民现居住的农村住房购买的房屋保险。在兴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每年为该市206608户农民投保171.48万元,农民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每年在各镇街完成摸底工作后,全市统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宁支公司签约,购买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每年最高1万元,具体赔偿金额按房屋倒塌或损毁程度等级确认,孤儿、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和特殊家庭最高可获赔1.3万元。
今年以来,特别是5月、7月,兴宁市两次遭受强台风袭击,农民房屋受到了较大的损害,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成了受灾农民的“雪中炭”。至今,该市农民因房屋倒塌或受损获赔总额已超过170万元,其中获赔超过1万元的农户有7户,切实为农民减轻了负担。在理赔过程中,兴宁市民政部门和中国人保兴宁支公司为解决农民群众的燃眉之急,进一步简化手续,农房受损户先到村委申报,再由村委上报镇民政办公室,镇民政部门汇总后可选择直接报中国人保或上报民政局救灾股后由其汇总报中国人保。据中国人保兴宁支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公司收到赔付申请的24小时内即派人到农户家认定房屋受损情况,认定后由农户提供户口簿和本人存折,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基本可实现赔付资金三天内直接到农民账户。(思婷 佑鹏 林东 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