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刘利娟先进事迹报告会
“梅州好人”激励广大干部
张小奎何小娟何新春彭志洪曾伟浩参加
“梅州好人”激励广大干部
张小奎何小娟何新春彭志洪曾伟浩参加
为追忆因公殉职的“梅州好人”刘利娟,激励广大基层干部,8月22日,我市举行了“‘最美村官’刘利娟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如图)。市委副书记张小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小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新春、市政府副市长彭志洪、市政协副主席曾伟浩以及各镇(街)党(工)委副书记,市直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分管政工工作领导及部分村支部书记共2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何小娟主持报告会。
今年7月中旬,在抗击超强台风“苏力”过程中,兴宁市黄陂镇径口村村干部刘利娟同志为保护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巡查堤围时不幸被洪水冲走,因公殉职,献出了年仅50岁的宝贵生命。她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在批示中指出:“刘利娟同志是我市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是优秀的妇女代表,是我市‘最美的村官’”。她还先后被追授为“兴宁市道德楷模”, “梅州市‘三八’红旗手”、“梅州好人”。为弘扬刘利娟同志的高尚品质,在全社会迅速兴起学先进、树新风的热潮,为此,我市决定举办“刘利娟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报告会上,宣讲者用质朴的语言再现了刘利娟同志生前感人事迹,再现了她在危险和灾难面前不畏难险,不怕牺牲,大公无私的精神。与会人员无不为之动容,“刘利娟同志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虽然是一个女子,却一点都不比男人差!十分值得我们学习!”一位村支部书记在听完报告会后对笔者说。大家纷纷表示,被刘利娟同志如同“山花”一样,身处山区,却默默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表示要深入学习刘利娟同志的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积极工作。
何小娟要求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把学习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刘利娟同志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勇于担当,不计较个人得失的优秀品质,为我市“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积极营造和谐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兴宁作出应有的贡献!(思婷 佑鹏 林东 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