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法院宣判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顶包人曾×基因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今年4月18日晚上8时多,在兴宁市某镇开厂的罗×龙独自驾驶小轿车返家。行驶至该市官汕三路左转弯进入东城路路口时,罗×龙的本田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开摩托车的男子和车上的两名女乘客倒在马路上。罗×龙在事发后继续行驶,回到了家。他不敢回车祸现场,打电话拜托朋友王×燊去现场了解情况。9时多,王×燊急匆匆来到罗×龙家中,说情况比较严重。罗×龙叫王×燊找个人“顶替”。王×燊电话叫来平时一向 “讲义气”的曾×基。罗×龙请求曾×基代他去投案自首。曾×基架不住王×燊百般劝说,最终还是答应了。
于是,曾×基到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兴城中队顶替罗×龙投案。投案后,公安机关几次对曾×基进行讯问,他都一口咬定是自己开车撞了人。可是在得知事故中受重伤的乘客朱某已死亡时,他终于扛不住了,主动交代了为罗×龙顶包的事实。得知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一伤,罗×龙也于4月24日投案自首。
罗×龙、王×燊另案处理。(巫乐庭 罗苑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