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 全力破难攻坚 开创梅州振兴发展新局面

   2014-02-18 89

(七)创新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振兴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 人。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固本强基工程为抓手,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 设,抓党建促发展惠民生建和谐。

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要以“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本解决”为重点,认真借鉴第一批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以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 “四风”问题。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民主 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党内民主生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三公三重”、用结果说话的导向,选好用好 干部。大规模培训干部和企业管理各类人才,实施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双成长计划”和高素质人才引进计划,推进机关与基层、梅州与珠三角的干部双向交流,引 进产业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

依法依规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完成村级换届选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提高“一肩挑”比例,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核心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社区、机关和“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党建品牌。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中 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惩防并举的反腐倡廉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 纪案件,扎实抓好廉洁城乡建设,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查处诬告者、严惩腐败者。

凝聚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发挥人民政协汇聚力量、建言献策的重要作用,确保依 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务和外事政策,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 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党管武装工作,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工作,重视做好老干部、党史、地方志、档案、社科联、工 商联、科协、残联等工作,形成合力,共推发展。

同志们,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吹响,加快振兴发展的蓝图已绘就,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包容开放,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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