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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过渡期将到 交通违法全面记分下月起落实

   日期:2017-06-22     来源:梅州日报    浏览:134    
核心提示: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如今,半年过渡期只剩下不到10天的时间,
 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全面记分管理规定。如今,半年过渡期只剩下不到10天的时间,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有交通违法的车主抓紧时间处理。

  根据此前的通知,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涉及我省重点地区(广州、深圳、东莞)、重点车辆(中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危运车)的违法行为以及闯红灯、路肩违法停车、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在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同时,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政策,过渡期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前来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

  交警部门提醒相关车主,千万不要以为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不记分,实际上,从2017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全面记分。因此,还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主要抓紧时间去办理;在办理的过程中,车主如果接到提示办理违法行为的短信包括有外挂链接或者不明app的信息,一定要认真甄别,不可贸然点开链接,以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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