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重点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
至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现比2010年翻两番,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
确保如期实现教育强县、教育强镇“两个全覆盖”。至2015年,全市新建成2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整合职业(技工)学校,创建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及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工资补贴政策。
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
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重点抓好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改造升级,把梅州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粤闽赣边区域医疗中心,把梅州市中医医院、梅县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三级医院,支持兴宁市、五华县和丰顺县等各建成1家三级医院。
促进高质量就业
继续实施“两全”工程。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城乡就业援助工程,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至2020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健全全民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加快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至2013年底,全市持卡人数达400万人。至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离退休)达88万人,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65万人,参保率达100%。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至2015年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过80%,城乡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左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超过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达50%。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珠三角地区。
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
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制,解决城镇困难家庭住房难问题。力争2015年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任务。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确保到2015年如期完成重点扶持的386个村、3.64万户、16.28万人的新一轮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确保社会稳定
夯实基层维稳平台,扎实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创造安定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至2017年,形成低环、宜业宜居的绿色生态环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5%和100%以上;各县(市、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和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降幅达到省、市目标要求;力争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至2020年,建成广东梅州低碳环保产业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5%,蓄积量达到8300万立方米,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
坚守生态保护底线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发展规划。严防工业污染,加快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森林碳汇,加快建设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和绿道网。大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
规划建设主体功能区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的区域政策,抓好全市功能区划论证,推动各县(市、区)科学划分具体功能区。优化开发人口相对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负荷较重的中心城区和各县县城;重点开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人口集聚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镇;严格保障粮食主产区和菜篮子基地的生产和供给安全;限制开发影响全局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推进南岭山地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建设,支持蕉岭长潭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梅江区灵水自然保护区、丰顺县八乡山自然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深入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
推进“森林围城”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示范、生态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面构建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体系。发展林业经济,打造全省苗木培育供应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