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圩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4-06-23 124
核心提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13〕8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4〕2号)以及《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印发<梅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发〔2014〕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省、梅州市、兴宁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加强全镇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镇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注重抓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作为切入点,发扬整风精神和“认真”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新圩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推动发展的成效和人民群众得实惠情况,来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

(二)总体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带领群众加快发展上取得实效。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工作实际转作风,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保证我镇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以实绩实效取信于民。

二、目标任务

从新圩实际出发,突出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镇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注重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评判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成效,把通过活动解决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综合治理的成果,作为检查活动效果的重要依据,把干部作风是否有明显转变、群众关注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力争在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破难攻坚加快振兴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上取得新突破、在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突破、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上取得新突破。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1.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2.党政机关、基层站所、圩镇各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3.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无力,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不公等问题;4.其他基层组织要注重解决思想观念落后、宗旨意识淡薄,创新精神不足,不思进取、贪图安逸、铺张浪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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