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传递文明火炬。
梅江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中心城区主人翁意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抢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契机,聚焦关键环节、对标任务要求,全面部署推动,努力使“创文”工作成为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广大群众生活环境的重要抓手,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该区共举办各类“创文”宣传活动10多场,悬挂设置公益宣传广告总面积4500平方米,刊播宣传片、宣传标语5000多次。
撰文:钟兴明 曾仕谦 钟伟才
摄影:钟兴明 范锡隆
整合资源打造人文亮点
“一路谁栽十里梅,下临溪水恰齐开。此行便是无官事,只为梅花也合来。”当年,南宋诗人杨万里路过梅州,为当地十里梅花盛开的景象所震撼,写下了这篇佳作,让后人传诵至今。随着时代变迁、城市高速发展,水泥道路四通八达,当年的梅花盛景已渐渐消逝。为重现当年梅花盛景,再现人文秀区魅力,今年以来,梅江区以推动“创文”工作为契机,突出亮点打造,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沿周溪河规划建设“十里梅花长廊”项目,整合周边东山教育基地、东山书院、百岁山等人文资源,重塑历史文脉,彰显梅江特色。
整合文脉资源打造十里梅花长廊,美化市容市貌。
据了解,“创文”工作涵盖方方面面,既是对地区人文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对城市综合环境改善出的一道考题。梅江区在推动“创文”工作开展中,立足中心城区实际,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统一谋划部署,系统打造提升,力争创建工作出亮点、显成效。
在梅江区加快振兴发展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该区对“创文”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重点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江南新城、芹洋半岛为龙头,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合理配套医院、学校、幼儿园、市场等居民生活设施,夯实文明城市的硬件支撑。同时,更加注重城市环境管理治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全面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针对统筹城乡建设这一重点,该区还提出要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支持农村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文明集市创建,让广大农村居民见证和享受“创文”成果。主要是按照“六个一”标准推进重点镇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统筹精准扶贫资源,建成一批交通便利、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水平,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污水处理问题;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倡导培育科学文明村风。
广泛宣传发动凝聚合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百姓温馨家园”“人人争当文明使者,个个维护客都形象”“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客都文明”……近段时间来,在梅江区城区主要出入口、社区广场、学校、公交站台、机场车站等公共区域,均被关于宣传“创文”工作的标语“占领”。该区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也先后开展关怀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服务活动,为“创文”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自“创文”工作启动以来,该区围绕各项重点任务,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开展文艺演出,宣传“创文”知识。
据悉,梅江区下一步将结合有关“创文”工作的部署要求,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群众文明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等多方面入手,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弘扬良好家风家教,开展“德耀中华”道德模范专题宣传,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同时,加大媒体监督力度,在梅江直播开设《“创文”曝光台》,针对吃喝浪费、用餐不文明、旅游乱涂画等不文明行为,以及扰乱市场秩序、机关作风懒散等现象进行曝光。此外,对辖区涌现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事迹进行深度报道,通过典型带动推进工作开展。在社会宣传方面,该区还将组织编印《创文100问》《公民道德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广大干部和群众手中,广泛开展“创文”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医院、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并在辖区各重点区域悬挂刊播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为确保“创文”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取得实效,梅江区将加强组织领导、配合联动、投入保障、督导问责等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专门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2个创建工作队,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实行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过问部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创文”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同时,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资源,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支撑。该区还将“创文”工作纳入年度区直机关绩效考核,由区创文办负责加强督查督导,及时通报各项工作情况,对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