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须明确责任标本兼治确保稳定

   2017-04-25 35
核心提示:昨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梅州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针对近期因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听取相关部门和代表的意见
 昨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梅州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针对近期因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听取相关部门和代表的意见建议,研究搞好小区物业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副市长温向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梅州城区近期因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情况,认真分析了目前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与会人员还就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构建和谐社区积极建言献策。

  温向芳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确保稳定。梅江区和梅县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纠纷。二要标本兼治,加强指导,依法推进。梅江区和梅县区要迅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由市住建部门牵头,根据各方意见建议,依照相关法律和文件,出台加强我市物业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三要加强正面宣传,提倡依法维权。在政府未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前,各开发商不得滥用定价权,随意提高车位租售价格;小区业主应以正确的途径和方式反映诉求,合理合法维护权益;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借机滋事的违法行为。四要建立制度,加强引导,及时解决。梅江区和梅县区要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召集各方代表协调解决,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举报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A8资讯
  • xna8wbw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A8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08126561号  |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