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7-04-06 153
核心提示: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刑事犯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64号,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三、考试录用

  1、打字测试。打字测试为中文录入,包括看打和听打,每分钟准确率不低于80个字,占总成绩70%。打字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打字测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等,占总成绩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笔试、打字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5、录用。体检、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待遇从优,缴交“五险”等相关福利,试用期为3个月。享受年休假及出差补助等(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咨询电话:0753-2325322、2325323。

  查询方式:登录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mzcourt.gov.cn/index.html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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