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大道南64号,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三、考试录用
1、打字测试。打字测试为中文录入,包括看打和听打,每分钟准确率不低于80个字,占总成绩70%。打字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打字测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等,占总成绩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笔试、打字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5、录用。体检、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待遇从优,缴交“五险”等相关福利,试用期为3个月。享受年休假及出差补助等(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咨询电话:0753-2325322、2325323。
查询方式:登录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mzcourt.gov.cn/index.html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