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去年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172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04-06 29
核心提示: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工商部门对未在法定时限内进行2015年度年报公示的172家企业列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工商部门对未在法定时限内进行2015年度年报公示的172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工商部门顺应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入的新形势,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全力推进全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并利用自主开发的“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落实工商部门“双告知”职责。去年,全市参加年报的市场主体16.42万户,总体年报率达91.89%。年报结束后,我市按照省工商局要求,不定向抽取了2377户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193户,其中172户企业后续处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已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确认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选诚信企业和诚信市场、认定著名商标、推荐驰名商标、给予优惠政策或资金扶持招投标、评先选优等活动中受到限制。

  此外,工商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促进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让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信息管理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已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推送信息16.39万条,社会查询量达300多万次。去年至今,工商部门与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清理出326户连续两年未年报且未办理国地税相关业务、又联系不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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