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
创新培训方式: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
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逐步实现学员通过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适时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等信息将每月向社会公布;对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将实行退出机制。
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申请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科目二、三考试业务。
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按照报考受理时间或上一科目考试通过的先后顺序安排考生考试,考生分科目缴纳考试费。
科目三实现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
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履行必要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方案在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完善驾驶人体检制度等方面也进行了规定。我市驾考改革工作将在本月底将部署,到 2018 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