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胜坤:确保家喻户晓管住森林火源

   2017-03-16 梅州日报362
核心提示:昨日上午,首场《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会在五华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叶胜坤,副主任
 昨日上午,首场《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会在五华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叶胜坤,副主任蓝伟东,市林业局、市法制局及五华县镇村相关负责人等共400多人参加宣讲会。

  会上,蓝伟东对《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动员讲话,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从专业角度对《条例》进行宣讲,五华县委书记范宜军对《条例》贯彻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蓝伟东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制定《条例》是适应生态保护、解决火源管理存在问题的需要。她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强化政策措施,共同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五华县提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落实火源管理责任, 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叶胜坤指出,《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实体法,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对巩固梅州的生态优势、推动梅州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他要求,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普及,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形式,广泛宣传解说《条例》,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全面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人员的火源管理,真正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共识,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得到执行、见到成效、造福百姓。同时,五华县要高度重视消灭宜林荒山工作,认真实施“绿满梅州”大行动,按照“一封二种三管”的要求抓好封山育林,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多种树,切实消灭宜林荒山。

  会后,叶胜坤还率队到部分镇村调研督促《条例》落地工作,他希望五华县、镇、村基层要铺天盖地、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条例》,层层落实责任,严防死守管住火源,特别要确保清明期间不发生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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