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的刘明珠从事社工行业已12年,这些年来,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孤残儿童和老人。平日里,除了护理工作,她还细心地与孤残儿童们交流,时刻了解他们的内心变化。为让福利院的老人们“老有所乐”,她进修学习,用专业方法关注着老人们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陪着他们聊天、活动,帮助他们排解孤寂。无微不至的工作为她获得了多项荣誉,2009年被评为“梅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12年被评为“南粤女职工建功立业女能手”;2014年被授予第三届“广东省社工之星”荣誉称号。
据了解,今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共授予299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30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