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邓振龙:建议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2017-03-09 66
核心提示:生态文明建设是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大埔县桃源镇新东村党支部副书记邓振龙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逐年提高国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大埔县桃源镇新东村党支部副书记邓振龙建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逐年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扩大生态补偿范围,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地方保护林业、保护湿地等生态区域积极性。

  大埔县位于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邓振龙说:“保护区的农民为生态涵养作出了贡献,甚至牺牲,基于‘受益者付费和破坏者付费’的原则,给予必要补偿是应该的。”他认为,国家“十三五”规划纲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但目前补偿标准仍偏低,生态区大多数属于经济落后地区,工业发展滞后。建议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有机结合,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其转型绿色发展。考虑不同区域生态功能因素和支出成本差异,通过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邓振龙认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

  今年“两会”期间,邓振龙共提交了7份建议,包括大力扶持有机农业快速发展、推进国学教育进校园、加大投入建设农村边远地区水利设施、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加快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等,多数建议与梅州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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