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委书记李嘉严重违纪被“双开”

   2017-03-09 391
核心提示: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李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李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经查,李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进行非组织活动;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安排家属及他人旅游,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在公务接待中搞奢靡之风;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篡改本人档案并向组织提供虚假说明,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纵容和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巨额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嘉简历:
1983年09月-1987年07月,在中山大学电子系电子学专业学习;
1987年07月-1991年09月,任中山大学团委干事;
1991年09月-1994年12月,任中山大学团委副书记(1993年03月正科,1994年05月副处);
1994年12月-1996年01月,任共青团广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6年01月-1996年11月,任共青团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6年11月-1998年12月,任共青团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1994年09月-1997年12月,在中山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6年09月-1997年01月,在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8年12月-2001年07月,任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年07月-2003年05月,任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03年05月-2005年12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5年12月-2006年01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副市长;
2006年01月-2007年01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7年01月-2010年07月,任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9年09月-2007年07月,在中山大学中国哲学专业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0年07月-2011年01月,任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1年01月-2012年02月,任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02月-2012年05月,任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1] 
2012年05月-2012年11月,任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11月-2016年03月,任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珠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2]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省委委员,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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