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佛山梅州等7市获“优秀”

   2017-03-09 29
核心提示:从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2016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下称《通报》)
 从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2016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称,2016年,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珠江三角洲地区被确定为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珠海、肇庆市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森林城市”。

 

《通报》显示,2016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为目标,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持续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绿色惠民产业,优化森林生态安全格局,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森林面积达1.63亿亩,森林覆盖率达58.98%,森林蓄积量5.73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值达7600亿元。

《通报》称,2016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为,广州、佛山、梅州、云浮、汕尾、珠海、肇庆市7个地级以上市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余14个地级以上市考核得分在80分至90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好”。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考核结果排名前五的广州、佛山、梅州、云浮、汕尾市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重、工作成效突出的高州、清新、梅县、新兴、紫金、惠阳、开平、怀集、丰顺、潮南1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检查考核同时发现,新丰县违法占用林地采石采矿问题突出;龙川县风电场建设违法占用林地面积大,造成林地破坏严重;佛冈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力,疫情没有有效控制;博罗县、茂名市电白区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率低。上述5个县(区)政府要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于2017年3月底前向省林业厅专门汇报整改情况。其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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