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依法治校是学校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2014年,省教育厅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此次,大埔县大埔小学、蕉岭县人民小学、平远县铁民中学、梅县区华侨中学、兴宁市宁新中心小学、丰顺县汤坑镇第二小学、梅江区人民小学、五华县双华中学获认定。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3所学校被认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获认定的学校原则上每5年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报省教育厅抽查核实。如复查不符合标准的,省教育厅将进行通报并取消其“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