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民生820》节目曾报道过一男子情绪失控,爬上建筑塔吊欲轻生的事。近日,记者从梅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男子当日的诉求在梅县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1月16日中午一点多,在梅县区畲江镇双螺村,一名男子爬上了工地十几层楼高的建筑塔吊,意欲轻生。公安、消防部门接群众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因塔吊下方堆满了建筑材料,无法铺设救生气垫,加之男子情绪十分不稳定,随时都有往下跳的可能,在场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所幸经过劝解,男子被成功劝了下来。
事发一个半月后,记者再次见到该男子。经了解,男子姓周,来自安徽。当日之所以爬上塔吊,是因感觉维权无路。原来,在2016年11月7日晚,周先生的妻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206国道梅县区畲江镇双螺地段左转弯入左路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在找对方要说法时,对方却不理不睬。
记者在梅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看到:周先生的妻子王某菊与货车驾驶员谢某刚负同等责任。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与妻子在四年前来梅务工,虽然非常想念留在安徽老家的两个孩子,但为了养家糊口,夫妻俩不管再苦再累都仍坚持。如今亲眼目睹妻子发生意外,他内心悲痛难当,而事故发生后,他与肇事方又迟迟谈不拢赔偿金额,悲从中来的周先生便失去了理智,爬上了塔吊。
原本是夫妻两人外出打拼,如今却只剩自己一人,周先生哪还听得进塔吊下方工友的劝。但后来,一通电话,使得他冷静下来。原来这通电话是周先生远在安微的孩子打来的,电话中,孩子劝解父亲,并称已经得知母亲的事情,有什么事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这一通电话让周先生缓缓冷静下来,并爬下了塔吊。
虽然后来依然与肇事方谈不拢,但他却换了另外一种维权方式。和公司商量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请来律师后,周先生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肇事司机所在的公司、以及车辆所购买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两个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91906.09元。记者从梅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了妥善解决矛盾,该案并未开庭就已成功调解。
从起诉至调解成功,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周先生的诉求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拿到了644400元的赔偿款。对此,周先生也是感慨良多。周先生称,感谢法官多次为他们维权。 农民工外出打拼不容易,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他们很多人往往会不知所措,有些甚至会选择过激行为来进行维权,导致情况“越来越糟糕”。为此,法官提醒:希望民工朋友们在遇到事情时,尽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今有很多法律援助,而法院也很多绿色通道,可以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