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前后停车罚千元系假信息 但站台附近确禁停车

   2017-02-21 梅州日报56
核心提示:近日,微信朋友圈疯传: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罚款1000元,大家可得注
 近日,微信朋友圈疯传:“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罚款1000元,大家可得注意!”信息还详细解释了拍照原理,引得不少市民转发。经记者证实,这是一条从两年前就已出现的虚假信息,但值得注意的是,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定公交站台等设施的附近路段确实不能停车。

  网传的信息还提到,“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行为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队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市民细看会发现,该条信息中是有破绽的,交警部门启用电子警察前会通过媒体或官方渠道进行权威发布,此外现在是4G普及的年代,再用3G显得比较落伍了。交警部门表示也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记者也向公交公司了解情况,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反馈消息称,公交车未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但提醒其他市民,为保证公交车进出站顺利,不要把车停在站台附近。

  记者走访梅城部分公交站台看到,不少社会车辆鸠占鹊巢,停在站台附近划有黄色禁停线的地方,如彬芳大道、丽都西路等都有这种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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