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被告人吴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6年1月,吴某因欠高利贷无力偿还,遂产生借恋爱骗钱的想法,他把目光瞄向了同单位的潘某。2016年1月中下旬,吴某开始和潘某交往,谎称自己在广州、梅县区有三套房产,并找人制作了一本房产在广州的假房产证,表示会将该房产赠送给潘某,但要潘某先拿出过户该房产的费用。潘某听到吴某的话后心里很高兴,遂将身上的27000元拿给吴某。后来潘某发现吴某的房产证是假的,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吴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罚。
近期,利用相亲、恋爱为名骗财骗色的案件屡见不鲜,这类案件因掺杂情感因素,审理难度较大。因此,审理该案件的法官提醒,在感情面前,单身女性一定不要放松警惕,在交往过程中要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发生金钱关系。同时,单身女士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爱情观,不应太看重对方的钱财和背景,这些很可能是不法分子精心编织的谎言,在交往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头脑的清醒,唯有这样,才能让那些“精明”的犯罪分子不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