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迎来二孩生育小高峰

   2016-11-09 南方日报115
核心提示:广东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第11个月,记者从梅州市卫计局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梅州市迎来二孩生育小高峰。第三季度,梅州市新生儿活产
广东“全面二孩”政策落地第11个月,记者从梅州市卫计局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梅州市迎来二孩生育小高峰。第三季度,梅州市新生儿活产数共18147人,比2015年增加3658人,增幅达25%。

近日,记者走访梅州市各大医院看到,医院妇产科近期均处于人满为患的状态,其中生育二孩的孕妇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根据目前梅州市孕妇建卡数,第四季度特别是12月份新生儿数同比增加将更为明显。”梅州市卫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应对产妇增加的情况,各医疗保健资源积极想办法增加床位。建议非高危孕产妇不必扎堆大医院,选择就近医院产检分娩。”

●南方日报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徐晓丹 钟萍

医院产科门诊人满为患

近日上午,记者在梅州市人民医院和梅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妇产科看到,无论是门诊室、B超市、候诊室内,都坐满了等待检查的孕妇和陪伴的家属。产科住院部也处于床位饱满的状态,梅州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告诉记者,近几月以来,妇产科床位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做产检,这里热闹得像菜市场一样。特别是8月份以来,更加明显。”“二孩”准妈妈王女士与丈夫在梅州市人民医院产科门诊候诊室内等待检查,她告诉记者,预产期是11月底,近几月以来,她明显感觉到来医院做产检的人增加了不少。

怀第一胎的林女士对此也有同感。“感觉是每个月人都比上月更多,有时提前预约了门诊检查,还需要等好一会。”林女士说:“所以我一般会预约在人相对较少的周二周三上午。”

“我们的医生一般一坐诊便是一上午,连喝口水都没有时间。”梅州市人民医院产科主任蓝柳冰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孕产妇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特别是第二季度末以来,感觉进入了生育的高峰期。根据我们登记的数据,孕产妇同比增加了60%左右。”蓝柳冰说,比去年同期增加的孕产妇中怀第二孩的占大多数,而其中高龄孕产妇的比例明显增加。“高龄孕产妇比去年大约增加40%左右,主要集中在70到80后的育龄妇女。”

记者从梅州市卫计局了解到,前两季度梅州市新生儿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进入第三季度,新生儿数明显增加。第三季度,梅州市共有18147名新生儿出生,比去年同期增加3658人,增幅25%。梅州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进入第四季度,新生儿同比增加率仍将有较大幅度提升。“根据各大医院统计的孕产妇建卡数,我们预计第四季度特别是12月份,将迎来更多的新生儿。”

全市产科床位总体充足

应对产妇增加可能造成床位紧张的情况,梅州市各医疗保健机构积极盘活资源,做好各项准备,提高产科床位使用率。“比如部分医院就通过腾出工作用房的形式来增加产科床位。”梅州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产科床位紧张是个别情况,从全市总体情况来看,产科床位尚未出现紧张,床位和医生达到了省规定的相关要求。由于全市二级、一级医院产科床位宽裕,梅州市卫计局建议非高危孕产妇不必扎堆大医院,可选择就近医院产检分娩。

高龄孕产妇带来的生育风险增加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第三季度梅州市新生儿死亡数达到31人。上述梅州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梅州市自今年9月起部署建立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市级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已于9月底在梅州市人民医院揭牌。”该负责人说,梅州市人民医院将全面承担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任务,指导和接受全市助产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会诊和转诊。“我们的目标是,至2017年底,各县(市、区)均要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梅州市人民医院产科主任蓝柳冰兼任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主任,她告诉记者,该中心成立一个多月以来,已接受超过4000人次妊娠合并症孕产妇就诊。“‘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成为工作重点,成立救治中心,集中地区内最好的医疗资源,能给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工作提供保障,标志着我市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

蓝柳冰建议高龄孕产妇应更细致地进行孕前准备、孕前检查,以防不好的情况发生。“高龄孕产妇要格外注意,保证按医嘱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同时需要更关注血糖、血压、性激素等指标。高龄孕产妇更易患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期糖尿病等。”

■相关

本月起生二孩只需登记不用审批

11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首次明确了全面二孩政策在广东落地的相关细则和实用情况。记者从梅州市卫计局了解到,梅州市将按照省里相关政策来实施,这也意味着梅州市民生二孩不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流程、材料和时限也得到简化。

根据《办法》,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广东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广东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制度。

《办法》对登记时限、流程和材料等方面的要求也更加宽松。以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在生产之前进行,如今生育一孩、二孩夫妻最晚可“在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政策”。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并取得生育登记证明。

同时,生育夫妻无需专门赶回户籍地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计生机构办理生育登记,便利了夫妻均在外地工作的人群。若是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将会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对生育登记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将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生育登记,并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

此外,根据《办法》规定,在办理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时,在提供材料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只需两者选其一即可。此前,这两者必须同时提供。

生育登记和生育审批是否可以请人代办?《办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夫妻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方便亲自到办理机构生育做登记的,可以委托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代办。但申请再生育的,应由夫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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