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过核定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自公布之日起1年内将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护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日前,梅州出台加强市级不可移动文物定级和保护工作的意见,力争到2020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30处以上。同时建立起相对完善、富有客家特色的文物保护体系和利用模式,使全市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资源得到进一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并得以传承和发展。
凡通过核定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自公布之日起1年内将划定保护范围,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护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