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与和田县建立共管机制 服务团结稳定大局

   2016-10-31 梅州日报18
核心提示:市民族宗教局与新疆和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于日前签订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议》,建立起两地共管机制
 市民族宗教局与新疆和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于日前签订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议》,建立起两地共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来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据统计,目前在我市务工经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约有100名,其中90%以上来自和田县。协议明确了两地民族宗教部门在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教育和服务管理机制、建立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机制和建立两地学习联络机制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两地将通过人员互派、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等方式,实现长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少数民族劳务人员输出前、输入后的政策法规、技术技能、城市生活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加强跟踪服务,建立台账,及时掌握来梅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情况,为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在梅就业创业、子女上学、法律援助及满足风俗习惯特殊需求等提供条件,共同服务团结稳定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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