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细则》(征求意见稿),今后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是本地牌照,对车辆发动机排量、轴距、行驶里程及有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等有明确规定。同时,根据《方案》《细则》,今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将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等,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会上,市发改、工商、出租车公司等代表人员,就《方案》(征求意见稿)、《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方案》《细则》很有必要,尤其如今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迫切需要法律法规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利益。与会代表就网约车准入门槛、驾驶员准入条件、运价等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探讨。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吸收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及《细则》进一步完善和修订。